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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刊登广告必须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宣传、出版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2、刊户办理认刊手续时,须持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,必要时请刊户同时提供送审完备的各类证明材料。
3、广告稿件必须在刊登前7天送到本报广告部,没有按期送到的,本报不保证原订刊期,后果由认刊单位自负。
4、广告原稿必须缮写清楚,画稿用字、用语应规范化,内容必须真实。如因原稿不清发生错误由刊户负责;如系本报登错,对错误部分由本报负责更正,原刊登广告仍按规定收费。广告原稿如有不妥之处,本报有删改或拒绝刊登权。
5、认刊预约广告的,广告费用必须全额负清,付款方式按我刊要求进行,业务员不得接现金。否则不予保证其预定版面和日期。
6、广告认刊后要求停刊,需补偿本报计划损失费20%。
7、指定版面加收20%;未收取指定版面费的客户,本报可视计划安排调整版面与刊期,前后一期内刊登的不另行通知客户。
8、本报可为客户设计广告,设计费具体商议。本报优惠为客户代理全国广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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